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47
证券代码:832218 证券简称:德长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作为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为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供担保
鉴于公司为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贷款2000万的担保将到期,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本次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从公司整体规划出发,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为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度担保。
二、关于为台州市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供担保
鉴于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贷款5000万用于焚烧系统一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
公告编号:2018-047
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台州公司提高经营收入。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18-047
(本页无正文,为《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元福
李蓥
何伟才
郑成克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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