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0
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珠海市太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由黄伟雄、胡奇良、珠海市太川置业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3 月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3064604X。
根据珠海市太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1 日股东会决议,公司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
为基准日,将珠海市太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黄伟雄、胡奇良、珠海市太川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共同发起人。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股转系统函[2015]859 号文批
准同意,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 832214。
经过历年的增资及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6 月30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1,416,550.00
股,注册资本为 41,416,550.00 元,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工业园区华威路 611 号 1 号楼三、四层,
实际控制人为黄伟雄,法定代表人:黄伟雄。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楼宇对讲门禁产品和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慧社区运营业务。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黄伟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 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次财务报表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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