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211 证券简称:ST 鸿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公司正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经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草案尚未实施完毕,无力支付审计费用,无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拟申请主动终止挂牌,但因破产重整,尚无法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终止挂牌相关事项。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拟申请主动终止挂牌,但因破产重整,尚无法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终止挂
牌相关事项。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1-001
牌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管理人后续将继续推进并执行法院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实施完毕。
二、 风险提示
如若公司不能按照《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规
定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转让日暂停其股票转让,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公开造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
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衍康律师 13706351629、刘刚律师 13561237873、郭延宽律师 13563547968。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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