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05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亦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加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规划,从而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公司拟将子公司广东新比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5,300,000.00元,即广东新比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0.00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自然人曾亦华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00 元,自然人曾慧梅认缴出 公告编号:2017-025
资人民币 80,000.00 元,自然人曾好玲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00
元。
表决和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曾亦华、曾慧梅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径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拟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广
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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