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464,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3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实收股本总额34,783,380.00元,公司 2024半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528,364.47 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权益 6,796,194.45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0,374,869.31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464,2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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