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晟安全: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博晟安全资讯
2019-01-03 17: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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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03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2192 证券简称:博晟安全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战略、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促进公司发展,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快融资节奏,提升公司竞争力,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公司已于2018年01月0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3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终止挂牌后十五日内,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自公司终止挂牌十五日内向公司发出股份回购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不低于其获取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且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格及收购方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异议股东未在终止挂牌后十五日内与公司联系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贺蕊



电话:027-87611376



邮箱:bham1018@126.com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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