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博晟安全: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8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贺小明、贺蕊、胡杰、薛正、刘文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任命陈彩云、张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任命刘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5人,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会议由贺
小明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公告编号:2017-046
同意股数2,000.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贺蕊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00%。
该任命董事胡杰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00%。
该任命董事薛正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00%。
该任命董事贺小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刘文涛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查,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核查,上述人员非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的情形。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6
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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