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7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2167 证券简称:宝中海洋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460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李振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陈玉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 4 月底,挂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玉英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5 月 28 日,陈玉英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恩陪同
下到公安机关自首并被取保候审;2019 年 12 月 25 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作
出刑事判决,判决宝中海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 5 万元,陈玉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挂牌公司不服
一审判决,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湖北
省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10日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陈玉英
提出抗诉;2020 年 12 月 28 日,十堰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宝中海洋犯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 5 万元,陈玉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上述情形发生时,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3 刑终 185 号《刑事判决书》载
明的事实,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宝中海洋向福建省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船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份,价税合计 24,986,000 元,税额 3,630,444.49 元。挂牌公司 2016 年对立新船舶确认的相应收入不真实。
宝中海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条及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李振恩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陈玉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2-001
(二)处罚/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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