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2
万联证券
关于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宝中海洋与万联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截至目前, 宝中海洋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万联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鉴于宝
中海洋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万联证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首次向宝中海洋发送了书面催告函,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第
二次书面催告函, 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第三次书面催告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若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 之日已达三个月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 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 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股 票挂牌的风险。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 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催告函》
万联证券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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