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832161 证券简称:金力股份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7-095),由于公司目前确定了控股股东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浩”)拟以债转股形式进行认购,同时对发行目的、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需对前期披露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及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二、发行计划(一)发行目的”
修订前: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湿法锂电池隔膜及涂覆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为:(1)支付新增湿法隔膜生产线土建工程项目款,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2)购买分切、涂层等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3)归还银行及企业借款,优化财务结构;(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增强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修订后: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湿法锂电池隔膜及涂覆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为:(1)支付新增湿法隔膜生产线土建工程项目款,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2)购买分切、涂层等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3)归还银行借款,优化财务结构;(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增强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本次股票发行中部分认购采用债转股的方式能减轻公司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状况。
二、“二、发行计划(二)发行对象”
修订前:
2、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目标发行对象包括公司现有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形
式认购。
截至本股票发行方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对象。本次股票发行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方法为: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以优先选择了解公司业务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规划匹配度较高,认同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投资者为原则,并由公司董事会与潜在投资者以“一对一”方式沟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公司董事长袁海朝有认购意向,审议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时,董事长袁海朝需回避表决。对已参与表决的董事及股东,公司将不接受其及其关联方的认购意向。
修订后:
2、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目标发行对象包括公司现有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投资者。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浩”),拟以债转股形式进行认购。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本次股票发行包括现金认
购和非现金认购两种方式,除控股股东北京华浩拟以对公司债权认购外,其他尚未确定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形式认购。
除控股股东北京华浩外,本次股票发行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方法为: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以优先选择了解公司业务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规划匹配度较高,认同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投资者为原则,并由公司董事会与潜在投资者以“一对一”方式沟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控股股东北京华浩具体情况如下:
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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