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公司”)与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华薄膜”)于 2019年 4 月 16 日签订了《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龙华薄膜聘请本公司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2019 年 4 月 22 日,招商证券向贵局提交了关于龙华薄膜首发辅
导备案申请材料,并经贵局同意进行备案登记。辅导期间,招商证券根据相关规定选派了项目组成员组成辅导小组对龙华薄膜开展辅导,辅导人员协同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采取了现场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龙华薄膜进行辅导。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招商证券与龙华薄膜决定解除《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4 月签署了《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关于终止<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书》。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辅导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终止,双方无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