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4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2157 证券简称:龙华薄膜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向绵
阳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申请借款450万元,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银行协商确定,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伟晖电子塑胶厂拟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300万股限售股份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伟晖电子塑胶厂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9万股,持股比例为79.2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伟晖电子塑胶厂拟与绵阳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分别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公告编号:2018-003
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刁锐鸣、张定芩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中国香港新界沙田
坳背湾街37-39号
伟晖电子塑胶厂 独资企业 张定芩
峰达工业大厦14楼
11室
(二)关联关系
伟晖电子塑胶厂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9万股,持股比例为79.2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向绵
阳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申请借款450万元,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银行协商确定,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伟晖电子塑胶厂拟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300万股限售股份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8-003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借款无偿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是纯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公司短期经营活动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且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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