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2153 证券简称:新邦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29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 公告编号:2017-029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影响为:“其他
收益”增加3,00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3,000元,“营业利润”
增加3,0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利润总额没有影响。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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