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9
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十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华”、“公司”或“发行
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辅导机构”)受聘担任海吕华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
有关规定,以及东兴证券和海昌华签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本次辅导已于2017年5月1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正式备案
登记,并分别于2017年a月16日、2017年11月16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5日
1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ll月16日、2019年2月18日、2019年3月26日、2019
年6月26日、2019年9月26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3月25日、2020年7月2日
报送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第八期、
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及第十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目前第十
四阶段(2020年7月初一2020年9月下旬,以下简称“本辅导期”)工作已经完
成。本期辅导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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