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0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1月
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02月08日召开的2018午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01月16日和2018年02月09
日分别公告了上述决议(公告编号:2018-003、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已于2018年02月13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
号为180195号的《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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