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9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1月
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02月08日召开的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01月16日和2018年02月09
日分别公告了上述决议(公告编号:2018-003、公告编号:2018-013)。
鉴于公司摘牌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
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海昌华,证券代码:832143)自2018年02月05日开市时起暂
停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05月04日。公司已于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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