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2135 证券简称:云宏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告编号:2020-017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第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以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用途等;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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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后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集资金用途;
(三)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五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帐,详细记录募集资金
存放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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