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强制 是
终止挂牌风险
2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是
行政监管措施
3 生产经营 其他(子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0 日和 2022 年 8 月 26 日,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斯盛能源”)分别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因公司不能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将被强制停牌的公告》。2022 年 6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28 日、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和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经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无法调动足够资源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28 日、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停牌,停工停产状
态未发生变化。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
管措施的公告》。公司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于湘勇因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子公司重整的公
告》。2022 年 9 月 28 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鼎城法院”)
作出(2022)湘 0703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自 2022年 9 月 29 日起对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斯盛”)进行重整。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主办券商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涉及湖南斯盛停产的事
项。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湖南斯盛仍处于停产状态。
2022 年 7 月 21 日和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公司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于湘勇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21 日和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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