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强制 是
终止挂牌风险
2 生产经营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3 生产经营 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9 日,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斯盛能源”)披露了《股票因公司不能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将被强制停牌的公告》(2022-011)。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无法调动足够资源进行年度审计工作,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5 月 17 日和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股票停牌进展公
告》,停工停产状态未发生变化。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停牌,如公司
未能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对子公司湖南省斯
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湖南斯盛”)的破产申请,湖南斯盛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子公司湖南斯盛因诉讼导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查阅“(2022)鲁 0214 执 1183 号” 《执行通知书》及网
络查询显示:2022 年 5 月 11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因子公司有履行
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主办券商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涉及湖南斯盛停产的事
项。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湖南斯盛仍处于停产状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
令的公告》。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25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被法院撤销限制消费令,法定代表人于湘勇和子公司湖南斯盛仍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6
日和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子公司湖南斯盛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整改无进展。
2021 年 12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董事兼总经理林泳、财务负责人周昌明、职工代表监事杨军、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小雄、董事蒲光红的辞职公告。上述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选举出新任董事、 监事前,原董事、监事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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