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6
辽宁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辽宁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3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肆佰捌拾玖万壹仟肆佰贰拾贰元整。
第六条 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技术研发和服务,通过不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更优化的系统方案和更高质量的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使公司的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共 7 名,各发起人持有股份数、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如下表:
序 出资人 出资时间 认缴注册资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号 本(万元) (%)
1 高艺 2014.7.31 2629.334 69.193% 净资产
2 高用武 2014.7.31 830.984 21.868% 净资产
3 郑国玉 2014.7.31 260.452 6.854% 净资产
4 韩丽 2014.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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