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证券代码:832102 证券简称:宏田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了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9日,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田股份”)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18,500,000元。
2015年11月2日,宏田股份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42号),截至2015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18,500,000元。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5]8173号《关于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并于2015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15年12月7日,公司此次发行的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挂牌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账户为公司一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支行;银行账号:937000010012088891,账户名称: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用此账户作为专门账户来存放此次募集资金。
尽管此次股票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6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的规定,主办券商国信证券正对公司定向股票发行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的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 18,1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8,100,0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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