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2085 证券简称:万古科技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就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就业通”)存在2021年对外资金拆借和代垫费用的情况,达到审议标准但未履行内部审批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安徽薪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薪人”)于 2021 年 9 月向控
股子公司天津就业通借款 285,501.52 元,2021 年 10 月借 490,188.97 元,2021
年 11 月借 388,375.13 元,分别约定在 2021 年 11 月、2021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归还。后续安徽薪人未能按约定时间还款。2022 年 3 月、4 月,安徽薪人分别还款 500,000 元和 664,065.62 元,上述借款已归还完毕。借款原因为安徽薪人与就业通总经理刘庆斌为朋友关系,故向其拆借资金,已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无利息。
(2)天津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为非关联企业,截至 2021 年末往来款余额
811,852.38 元,为天津就业通代其支付的社保公积金款项,截至 2022 年 7 月底
已全部收回。该代垫款项未签署协议,不计息。
(3)肖书锦于 2021 年 10 月向天津就业通借款 15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借款 70,000.00 元, 约定 2022 年 6 月归还,因对方与就业通总经理刘庆斌的朋
友关系,向其拆借资金,已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利息每日万分之一,截至 2022年 6 月底已全部收回。
上述对外资金拆借和代垫费用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之(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
公告编号:2024-04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经董事会审计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财务资助累计十二个月金额为 2,195,918.00
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为 16,154,729.82 元的 10%,
即 1,615,472.98 元,达到了审议披露标准,但上述财务资助均已于 2022 年 7 月
底前全部收回,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 备查文件
无
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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