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古科技: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万古资讯
2024-04-19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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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终止挂牌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1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同日收到了编号为“ZZGP2024040032”的《受理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安排年度审计工作,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万古科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万古科技目前为创新层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
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将被调出创新层。如万古科技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期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公司联系人:付丽荣

联系电话:010-50955818

邮箱:una.fu@vgtech.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域中街 1 号院 1 号楼 1 单元 10 层

(二)主办券商联系人:董然

联系电话:010-88086040

邮箱:dongr@dtsb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东海中心 708 室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公司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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