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证券代码:832075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上午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发展战略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无偿为
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银行贷款、保函申请无偿向公司提供其名下抵押物,或提供担保、反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春、李平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小额借款将有效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周转,且此关联交易为信用借款,不收取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以上均属于支持公司经营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涉及关联方的董事陈启春也在投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目的是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公司发生的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项。
四、《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务并签
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务需要签署很多相关文件和繁琐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联董事陈启春也主动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授权董事长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务并签署相关文件也提高了该项事务的办理速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邱建、黄茜
2024 年 1 月 5 日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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