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2053 证券简称:富得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杭州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于2022年4月获得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以自有房产(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21027260号、121027264号、121027265号、121027266号、121027267号、121027268号)和土地(湖土国用(2014)第002366号)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2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的贷款将于2023年4月到期,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贷款相关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杭州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银
行抵押贷款,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3
三、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实现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上述土地和房产抵押担保亦是银行贷款所需。因此,上述银行贷款和资产抵押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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