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1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九次修订)
2022 年 8 月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GT Ultrasonic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梅州市固特科技园(蕉岭县蕉城镇湖谷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普及推广超声产品,提升现代生活品质;综
合应用超声技术,促进节能环保事业。
第十二条 经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超声波技术开发;超声波技术运用产品、设备、电源,清洗剂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器件、智能制品、五金制品、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纯水设备、钢制家具、特殊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消防技术服务、软件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活动组合房屋、智能模块化集成房屋、智能移动折叠房屋研发、生产、销售,代理经营各类军用制品、物资,机械设备租赁,陶瓷刹车片代理销售,国内商业物资贸易,自营进出口业务,园区内配套企业物业管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东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其所发行股票在证券
登记机构集中托管。
第十七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等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万股)
1 吴银隆 1512 31.82
2 钟志锋 380 8.00
3 万凌 300 6.32
4 徐荣 170 3.58
5 吴金梅 81 1.71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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