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2008 证券简称:湘投轻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阅,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经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
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28,785.17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35,178,477.83 元,
减少公司累计亏损,2023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049,692.66 元,2023 年度不分配红利。公司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是合理且必要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
公告编号:2024-031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元春、赵宪武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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