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2008 证券简称:湘投轻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刘春轩先生、刘石亮先生、罗可维女士、霍树海先生、戴青松先生、王雄晖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聘任刘春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石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罗可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霍树海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戴青松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雄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告编号:2024-017
二、关于《关于拟向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3300 万元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拟向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3300 万元协议
借款,用于偿还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9 日到期委托
贷款 2000 万元和 2024 年 4 月 4 日到期委托贷款 1300 万元,公司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拟申请“创新达人”奖励补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为激励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根据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创新创业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申请给予“创新达人”奖励补助是合理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将议案(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元春、赵宪武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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