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05 月
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
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顺通大道 8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有三名
以上正式党员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公司党组织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
的财产,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
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安全生产检验
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一般项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理
遥感信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
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
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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