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6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ongyu Home Furnishings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吉县孝丰镇东山工业园区,邮政编码:3133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88.254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充分
利用本地条件及现有优势,大力发展竹产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多方位发展,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回报股东,为本地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竹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地板制造;塑料制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系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浙江永裕竹业有限公司(下称“永
裕有限”)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永裕有限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折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发起人安吉永裕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吉鼎鑫投
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与其在永裕有限中的持股比例相对应的永裕有限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
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安吉永裕建材有限公司 30,909,080 股 净资产 77.2727%
安吉鼎鑫投资有限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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