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5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打造品牌矩阵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公司拟与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海城融汇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 万元,其中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 291 万,以认缴方式入股,占注册资本的 51%;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海城市智慧菱镁大数据平台”定制开发入股,评估价 279 万,占 49%股份,合资运营公司董事长、法人由张大鹏担任。(全资子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均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最终注册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22,785,346.43
元,净资产额为 60,099,574.12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279 万占 2021 年经审计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的 2.27%,占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额的 4.64%,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
立海城融汇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城市财政局(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海城市金融发展局)
住所:鞍山市海城市中街北路 12 号
注册地址:鞍山市海城市中街北路 12 号
企业类型:机关
负责人:张国猛
公告编号:2022-019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资产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以无形资产“海城市智慧菱镁大数据平台”定制开发入股,评估价值 279 万元,占股 49%,该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城融汇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城市政府西路 1 号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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