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翰科技: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储翰科技资讯
2019-07-31 16:52: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7-31



证券代码:831964 证券简称:储翰科技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

2019 年 7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以及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对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储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已积极尝试了以当面会谈、电话、微信、快递等多种方式联系异议股东,充分听取异议股东的意见,在合理范围内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有 1 名股东未与公司取得联系,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股份”)对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作出了回购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储翰科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5 日)登

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前述股东大会或参加前述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异议股东;



3、储翰科技在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次日起 7 个自然日内(即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无法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具体包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钱祥丰 41,000 0.04%



合计 41,000 0.04%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二)回购承诺期间



1、承诺生效日





承诺生效日为 2019 年 7 月 3 日(旭光股份出具相关《承诺函》之日)。



2、承诺履行期限



起始日:储翰科技完成股票终止挂牌(以收到股转系统同意储翰科技终止挂牌的书面决定上记载的终止挂牌时间为准)之日;



截止日:储翰科技完成终止挂牌(以收到股转系统同意储翰科技终止挂牌的书面决定上记载的终止挂牌时间为准)之日起第 30 个自然日。



(三)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旭光股份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储翰科技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33 元/股,对回购相对人所持储翰科技的全部股份实施回购。



三、对未参与旭光股份收购储翰科技少数股权事宜的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鉴于旭光股份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储翰科技少数股东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收购储翰科技少数股权事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有 9 名储翰科技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