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塘担保: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香塘担保资讯
2019-04-15 16: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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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5


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无其他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宋陶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太仓市上海东路168号香塘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006号《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007号《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名称》议案

公司转型升级,拟变更名称为苏州香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研究、开发;纺织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自有物业租赁;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外包服务;经销:煤炭、建材、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电线电缆、纸制品、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工艺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食品、农副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相应章程也将进行修改。
(一十)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096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463,686.82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0,1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2019年度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十二)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公司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初始投资金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括因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
(一十三)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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