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1955 证券简称:ST海益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687号),并于同日出具《关于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688号)。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1、海益宝未能提供与存货变动相关的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适当的替代程序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该事项与销售及采购、资金收付等业务直接相关,因此,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益宝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冷库及保温工程、新车间设备等合计余额为59,180,000.00元,在建工程
公告编号:2021-015
-低温中央空调机组账面价值为5,320,925.71元;上述资产所依附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产权所有人为其控股股东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资产的产权归属,也无法判断上述资产相关经济行为的商业实质。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海益宝为其控股股东的多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控股股东已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归还上述借款,法院已判决控股股东归还上述借款;海益宝的多处资产也因上述保证被查封,海益宝的经营受到明显影响。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导致的或有债务对财务报表整体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无法发表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29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1-015
特此说明。
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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