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协昌科技资讯
2020-11-23 1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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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3



公告编号:2020-118



证券代码:831954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76716773K



承诺主体名称 顾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

承诺有效期



牌后 10 个自然日内(申请回购有效期)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牌后 12 个月止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118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对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或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顾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相对人: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蒋静文、杜晓伟、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陆青、裴骁、吴国伟、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尹维民、徐浩和王利。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每股成本价格或公司 2019 年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孰高确定。



3、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

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自然日止。在申请有效期期限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

快 递 送 达 公 司 的 时 间 为 准 ), 并 同 时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 邮 箱 :

sunbei@jsxiechang.com,邮件标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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