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8
公告编号:2020-071
证券代码:831954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规划,结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进程,经慎重考虑,公
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顾挺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安排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对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全部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期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71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
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后向公司提交申请,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期截至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公司2019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
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自然日止。在申请有效期期限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sunbei@jsxiechang.com,邮件标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资料”)。
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的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将于收到上述回购申请资料后开始积极与相关异议股东洽谈,以确定具体的回购操作。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提交其申请资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4、争议解决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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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异议股东可在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贝
电话:0512-8012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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