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961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能源),住所:河南省商丘市
开发区商永路南侧(商亳高速入口西100米)。
2、刘红军,男,1971年4月出生,亚太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亚太
能源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披露2018年半年报、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披露、5%以上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资金占用且未披露。
二、主要内容
1、未按规定披露2018年半年报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8年半年报。
2、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6年9月1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王一如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2016年12月20日就该案作出民事调解。该诉讼涉及金额1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7%,属于重大诉讼。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2017年6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银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子公司河南星火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公司及星火公司下发传票,并于2017年11月21日公开审理此案,公司及星火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该诉讼涉及金额
2022.65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属于重大诉讼。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2017年10月9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军、伊翠芝诉公司及子公司星火公司、河南格润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立案,后下发传票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到庭应诉。该诉讼涉及金额2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5%,属于重大诉讼。公司于2018年4月3日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2018年2月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该诉讼涉及金额2450万元,属于重大诉讼。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3、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星火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6日、2017年4月21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7月6日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此后,公司、星火公司及刘红军又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均未进行信息披露。
4、5%以上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
2016年10月20日,刘红军所持公司137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公司未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2017年1月10日,刘红军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公司于2017年6月2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此后,刘红军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又多次被司法轮候冻结,公司均未进行信息披露。
5、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
2016年6月7日,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向星火公司出具《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函》,要求其对燃煤锅炉进行整改。2016年7月,星火公司停产并开始进行锅炉拆改,截至目前仍未复产。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6、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挂牌以来,公司及子公司星火公司、格润斯累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14笔,涉及担保金额7286万元。公司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7、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16年10月,公司与李俊男签署《借款及保证协议》,约定由李俊男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由刘红军提供担保;2017年3月,公司与刘瑞华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刘瑞华向公司借款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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