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831945 证券简称:安泽电工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受业绩影响公司近期股份成交价格持续下降,成交均价由 2024 年 8 月 1 日的每股
2.24 元下降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的每股 1.11 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3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11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公司拟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交易转让。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但交易不
活跃,公司股票最近 60 个交易日中有交易的交易日共 1 个,其中交易均价为 1.11 元,
成交量为 900 股,成交额为 999 元。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未形成连续交易,
股价不能代表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因此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参考意义较小,回购价格上 限与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3.00元和3.05元。公司以不超过1.3元/ 股的价格进行回购,虽该价格低于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但考 虑到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分别为-2,539.83万元和-102.55万元,持续亏损,且二级市场股价长期低于每股净 资产,该回购价已高于当前阶段的市场价格,具有合理性。
公司回购股份,既保证了退出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又给予其他投资者信心,为公 司的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以做市交易的方式进行回购,信息公 开透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三)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实施过2次股票发行,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向孔祥顺等27名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2.5元/股合计发行4,800,000股股票。公司于 2015年9月17日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4元/股合计发行3,200,000股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和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具有一定的差异,前次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处于较高水平且公司经营业绩向好,本次回购与前期发行股票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公司出现持续亏损,故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较小,与本次回购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C38)-家用电力器具制造(C385)-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C3859)”。
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分类,选取公司同行业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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