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菲科技: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更正后)
科菲科技资讯
2020-02-10 17: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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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1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1919 证券简称:科菲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科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570577311T



承诺主体名称 邓涛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2 个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2

承诺履行期限



个月内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2

承诺结束日期



个月期满日





公告编号:2020-003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邓涛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邓涛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但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



3、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2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李芬,联系电话:0573-82062961。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回购价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回购数量上限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股权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20-003



五、备查文件

(一)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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