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1912 证券简称:金三元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韩福连先生拟以个人名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3 年。并由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韩金彤以其个人名下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 48-1 号,建筑面积 1840.27 平方米,权证号为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00238604 号的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为韩福连本次贷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提供抵押担保;由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公司为为韩福连本次贷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3 年。同时,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由韩福连、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发生公司因本次为韩福连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由韩福连、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共同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 保相关事宜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12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韩福连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亿成园 3 号 2-5-1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韩福连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韩福连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 1500 万元贷款,由韩金彤以自己名下个人产权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由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韩金彤提供的抵押物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 48-1 号,建筑面积 1840.27 平方米,权证号为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00238604 号的房屋评估价值为 3301.4 万元,如韩福连发生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借款违约情况,前述房产足以偿付相应贷款本息。同时,韩福连及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均资信良好,公司仅是保证担保方之一,并由韩福连及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发生公司因本次为韩福连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由韩福连、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承共同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综前所述,公司本次为韩福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
公告编号:2024-012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韩福连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韩金彤以自己名下个人房产做抵押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由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仅是保证担保方之一,并由韩福连及大连海中林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秀香、韩金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无利益也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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