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3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1912 证券简称:金三元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由公司总经理韩金彤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550 万元的贷款,并以其个人名下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 48-1 号,权证号为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00238604 号的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资金中 950 万元归公司使用,600万元归韩金彤支配使用,并由韩金彤自行负责偿还。具体以公司、韩金彤与贷款银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因公司总经理韩金彤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担保的房产在银行尚有 600 万元未偿还完毕的按揭贷款,且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系登记在一个房屋产权证下,不可分割,故本次贷款 1550万元只能申请在一个贷款合同项下,其中 950 万元归公司使用,600 万元归韩金彤使用。又因本次用作抵押担保的韩金彤个人名下的房产价值评估值 2852.42.万元,足以覆盖韩金彤个人支配使用的 600 万元借款。且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借款实质是韩金彤以个人名下的房产扣除按揭贷款余额后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担保,并以直接借款人名义申请借款给公司使用。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福连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故本次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韩福连、韩金彤、孙秀香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7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韩金彤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亿成园 3 号 2-5-1
关联关系:韩金彤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63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关联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公司总经理韩金彤以个人名义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借款 1550万元。并由公司总经理韩金彤以其个人名下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 48-1 号,权证号为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00238604 号的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产生任何损
公告编号:2022-017
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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