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1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模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宁波舜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宁波舜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舜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舜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地位,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宁波舜宇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增加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方宁波舜宇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及签订之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震聪、赵英敏、朱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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