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联: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高捷联资讯
2024-08-27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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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1894 证券简称:高捷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高捷联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深圳市高捷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交易对方:诸峰瑛、胡焱

诸峰瑛、胡焱为公司董事,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高捷联冠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 捷联冠”)4.00%的股权。

交易事项及交易价格:深圳市高捷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上海高捷联 冠电有限公司 3.00%的股权给诸峰瑛,作价 1,737,282.84 元,深圳市高捷联 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上海高捷联冠电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给胡焱,作价 579,094.28 元。

协议签署地点:上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 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 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 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末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78,615,318.83 元,净
资产为 138,157,009.45 元,本次交易标的上海高捷联冠电气有限公司 2023 年
末所有者权益为 63,570,721.89 元,对应本次出售 4.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2,542,828.88 元,未达到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关于转让上海
高捷联冠电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 联董事诸峰瑛、胡焱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高捷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本议案尚需提交深圳市高捷联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向上海市普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本交易生效无需其他 政府部门审批。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诸峰瑛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

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胡焱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白玉新村

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本公司持有的上海高捷联冠有限公司 4.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上海高捷联冠电气有限公司股东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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