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国融证券
关于东莞市鑫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东莞市鑫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鑫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359,652.2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91,359,652.27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35,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801 号审计报告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报告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鑫聚光电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连续八年
亏损,鑫聚光电公司 2022 年发生净亏损 15,531,599.11 元,且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鑫聚光电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359,652.27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中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鑫聚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经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业绩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披露的事项或情况,反映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及时召开董事会对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公司连续八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办券商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3801号审计报告
国融证券
2023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