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华辰股份: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浙江华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股份”或“公司”)
因未在2019年6月28日前(含当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
年7月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华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 1833号),决定内容如下:截
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
(三)项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对终止
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
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
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
全国股转公司将自2019年7月15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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