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1876 证券简称:华辰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华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增资参股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杭州余杭商会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会大厦建投公司”)寄送的《关于收缴余杭商会大厦第四期投资款的通知》,公司拟计划根据通知要求追加826,875.00元投资款作为余杭商会大厦的室内装修款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公告编号:2018-023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61,210,349.15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3,987,497.88 元。本次投资金额826,875.00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5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向杭州余杭商会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款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自有资金。
2、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商会大厦建投公司增资人民币826,875.00元作为余杭商会大厦室内装修用款。商会大厦建投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8日,经营范围为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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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大楼的建设投资。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9月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参股商会大厦建投公司与本地区其他法人单位共同投资参与合作建房建造公司所需办公场地的议案,截至本次追加投资前包括本公司在内共有64家本区企业投资参与合作建设余杭商会大厦项目,本次追加投资系目前余杭商会大厦即将完工需进行室内装修,公司投入的办公场地室内装修款项。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浙江华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商会大厦建投公司寄送的《关于收缴余杭商会大厦第四期投资款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拟计划追加826,875.00元投资款作为余杭商会大厦的室内装修款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及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参股商会大厦建投公司与本地区其他法人单位共同投资参与合作建房建造所需办公场地,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发展相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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