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森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欧森纳资讯
2024-12-06 16:27:3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831870 证券简称:欧森纳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规范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 )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当于认购结束后 1 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 )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或主办券商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公开披露
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
资 金的使用实行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分级审批制度。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分级签批,抄送财务负责人后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按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
下, 可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公告,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