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1868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7117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农股份;证券代码:831868)自2017年6月3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继续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根据2018年8月7日召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审核通过。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18-037
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国股转公司审核,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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