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9
公告编号: 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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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845 证券简称: 新马精密 主办券商: 中投证券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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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二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补充审议《徐萍为公司提供 1,365,000.00 元资金拆借的议案》
(三)补充审议《时勇为公司提供 300,000.00 元资金拆借的议案》
(三)补充审议《尚东栋为公司提供 300,000.00 元资金拆借的议案》
(四)补充审议《徐炜为公司提供 250,000.00 元资金拆借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
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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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4 日 8:30~2017 年 9 月 14 日 9:00
(三) 登记地点
马鞍山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玥
联系地址:马鞍山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0555-2109930-3
传真: 0555-2109570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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