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3
证券代码:831845 证券简称:新马精密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9月 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年 10月 10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监事、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时勇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将《徐萍、时勇、尚东栋、孟奎、徐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徐萍、时勇、尚东栋、孟奎、徐炜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累计达2840万元的担保。
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因此董事会未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向林玥提供差旅费借款4,000元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玥提供4000元借款,为其差旅费借款。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徐萍为公司提供1,175,799.12元资金拆借的议
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子公司马鞍山新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铝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徐萍为公司提供1,175,799.12元资金拆借。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徐萍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时勇为公司提供2,242,720.00元资金拆借的议
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子公司新达铝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时勇为公司提供2,242,720.00元资金拆借。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时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尚东栋为公司提供10,700,000.00元资金拆借的
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子公司新达铝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尚东栋为公司提供10,700,000.00元资金拆借。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尚东栋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
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
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徐炜为公司提供200,000.00元资金拆借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子公司新达铝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徐炜为公司提供200,000.00元资金拆借。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徐炜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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